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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24-03-15 16:50     来源: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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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有关要求,结合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强化土地管理,科学编制,严密统筹,全面兼顾,重点保障,满足供给,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计划有序、稳步规范有效实施。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正确处理和合理把握中心城区、城市新建区域、村镇建设之间的关系,落实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功能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实施城乡规划与建设,加快推进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全面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3.供需平衡原则。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和用地供应量,优先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大力支持满足当地居民住房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切实稳定住房价格。

4.有保有压原则。确保经济建设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土地供给,严格控制国家规定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积极稳妥地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三、计划指标(具体见附表)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4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8.32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9.0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6.47公顷,住宅用地4.5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6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0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公顷,特殊用地0.56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县城所在地富阳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约占24.51%,其余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约占75.49%。

从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划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约占供应总量的21.54%。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促进中心城区、城乡接合部、小城镇和新农村的协调发展。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能源和棚户区改造等建设,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向“产业园”集聚,进一步推进我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华润循环经济园区及各工业集中区的建设。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取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安排交通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保障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生态和循环经济产业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保持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廉租住房用地、棚户区改造用地和商品住宅用地的平稳供应,保持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工业项目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

2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3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土地行为。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工业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项目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计划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县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发改、住建、自然、房改等部门应协同配合,主动服务,按部门职能分别做好土地供应前的项目审批、规划设计、供地方案编制等各项工作,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推进计划的实施。为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在住房用地供应前,规划部门应就拟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住宅建筑套数、套型建筑面积等套型结构比例条件等出具规划设计条件,由规划部门确定为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住建部门要提出住房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

(二)加强土地征收及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土地征收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征地拆迁工作任务。并加强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盘活存量土地,为土地供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逐步将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向社会公布。县自然资源部门应根据供地进度安排,分阶段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细化落实到地段、地块,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用地预申请。

(四)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附件:1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3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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