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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瑶族自治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草案公示

2024-12-11 11:50     来源: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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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实现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为乡村地区规划许可提供支撑,结合富川瑶族自治县实际情况,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制定了《富川瑶族自治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主要解决村庄规划未覆盖的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核发规划许可的问题。

目前《富川瑶族自治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草案已经完成,现将主要内容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及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和建议时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止,共7天。

二、公示方式

(一)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网站

(三)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公示栏

三、反馈方式

(一) 邮件反馈

发送意见建议至电子邮箱:fcgtgh@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意见建议”)。

(二)书面反馈

邮寄书面意见建议至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股(富川瑶族自治县凤凰路132205室,邮编:542700,电话:0774-7888891,请在信封上注明“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意见建议”)

附件:富川瑶族自治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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