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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某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24-06-17 15:15     来源: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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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富川某建材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福利镇水头屯村土地建设的情况,占用土地总面积为10299.42平方米(折合15.45亩)。富川某建材有限公司建有搅拌站,建设面积与占地面积一致,占用地类为建设用地,该处用地符合富川瑶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占地行为。2024年3月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富川某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4版)第四十二条的规定,2024年5月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富川某建材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非法占用土地10299.42平方米(折合15.45亩)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非法占用的土地10299.42平方米(折合15.45亩)每平方米25元罚款,合计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柒仟肆佰捌拾伍元伍角(¥257485.50)。该行政处罚决定已经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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