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主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组织保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得到落实,在民主决策、规范执法、应诉复议、信息公开、依法行政、队伍建设等十个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成效,实现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败诉案件“零”高标。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明显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不断接近。
一、举措与成效
(一)进一步清理权责清单,理顺权力运行机制。
2024年10月,根据法律法规,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在2023年基础上对自然资源局权责进行了清理。经清理,2024年自然资源局权责共326项(权力66项、责任260项),比2023年减少105项。2024年11月向县委编办完成备案并公示。
(二)着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依法开展政务服务。
1.畅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机构改革后安排信访室专人管理12345执线工单,实现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相衔接,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
2.优化不动产登记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完善了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一窗受理制,实现了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2024年共完成不动产登记7544件。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2024年,我局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纳入合法性审查事项,实现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公开备案的规范化。同时,组织对2024年责任单位为自然资源局的全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继续执行6件、1件正在修改。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2024年我局进一步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定期开展2次案卷质量评查,执法人员全面参加全区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对执法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只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才有资格开展执法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2期执法专业培训。
(五)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实行合法性前置审查制度。
合法决策是决策科学化的必然要求,我局将重大决策纳入合法性审核内容,执行《自然资源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方案》,将重大决策纳入合法性审查目录,在决策前必须让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意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才上会讨论。充分保证了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2024年做到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100%。
(六)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100%出庭应诉、败诉率为“零”。
2024年,我局被诉行政案件共18件,目前已裁决案件17件,1件正在审理之中。其中是败诉案件0件,败诉率为0%。比2023年同期下降100%。开庭审理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与2023年同期持平。
(七)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实现行政复议“零”被撤销。
2024年县自然资源局被行政复议案件31件,现已全部审结,无被复议撤销案件。
(八)规范政务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质量。
2024年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目录、程序、内容、方式等,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审查,方能在门户网站公开。同时,规范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程序。2024年办理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群众满意率达100%,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未出现行政复议、被诉案件。
二、存在不足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不足及成因主要是三个方面:
1.法治培训还没有形成良好机制,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和用法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2.内设法治机构偏弱,不能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有待进一步加强建设,配齐配强从事法制审核人员。
3.合同审查和管理备案比较混乱,有待出台制度加强管理。
三、2025年计划
(一)继续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把好法律风险关。
(二)招录有法律专业的新人补充到一线加强法治机构建设。
(三)继续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法治学习培训,让领导干部成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导力量,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
(四)制定《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管理,减少法律风险和加强廉政建设。
(五)积极应对复议和诉讼,维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保持复议和诉讼双“零”败诉目标。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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