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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富自然资〔2024〕9号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部署2024年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富自然资〔2024〕9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3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当前,我县已进入降雨天气多发频发季节,距离主汛期已不足1个月时间,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紧迫形势严峻。为做好2024年我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现将有关事项函知如下:
一、早动员早部署
根据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3月31日印发的《2024年富川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完成如下任务:
(一)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的核实补充与落实工作。
(二)编制发布《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根据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分布状况,确定本年度需要防治的重点和采取的措施,4月5日前发布实施《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4月底前完成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上墙公布工作。
(三)开展地质灾害“三查”。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分布情况,组织村屯干部、监测员在汛前、汛中汛后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于4月底前完成“两卡”发放工作。主汛期期间,乡镇政府对重点区域、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加密排查巡查,了解隐患点变化情况。在排查巡查中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明确三类重点宣传培训对象:一是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监测责任人必须百分百接受培训;二是对削坡建房的群众开展宣传培训。重点教育群众在强降雨期间“后屋搬前屋、一楼搬二楼”避险,并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一位切坡建房户手中;三是对居住在裂隙发育的石山脚下的群众采取逐户发放宣传材料或群发短信的方式开展宣传培训。
(五)要在汛期前组织开展一次对村委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督查检查。
二、保障措施
(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近期降雨天气频繁发生,各乡镇政府要密切关注降雨较大的区域,打电话或发短信提醒监测人做好防范。有异常情况时及时开展应急调查或排查。进入主汛期后,要统筹安排干部职工轮流值班,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二)加强请示汇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向自治县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争取自治县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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