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标 题: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安生浪等同志任免职及岗位调整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富自然资〔2023〕49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7日 |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层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安生浪同志任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股副股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职务;
义国富同志任富川瑶族自治县林业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股股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兼)职务;
任小江同志任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股长,免去其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矿管股股长职务;
马媛同志任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矿管股副股长(负责地质矿管工作);
李传腾同志任富川瑶族自治县林业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第三中队中队长职务;
潘长聪同志任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
聂畅阳同志任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及测绘地理信息股副股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副股长;
汪艳云同志任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林政股副股长;
赵国忠同志调整至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矿管股工作;
免去唐有义同志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股长(兼)职务;
免去陈飞霞同志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林政股副股长职务。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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