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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移交第一批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富自然资〔2023〕37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8日 |
局机关各有关股室、局属各二层机构:
现将《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移交第一批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移交第一批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方案
为推动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移交信访事项有效化解,从源头上消除风险隐患,根据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富川县信访工作联席办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信访为民的理念,坚决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补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的,推动做好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我县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此次富川县信访工作联席办交办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移交第一批信访事项涉及我局受理范围信访案件共1件,即富川鸿仁财富广场商铺业主陈春连、义李成、周福兰反映他们购买了一个商铺,并与富川鸿仁财富广场签订了托管协议,但他们业主至今未收到租金;当时鸿仁财富广场预收了办证费用,经咨询自然资源局,办证费用只需要550元,要求能够按协议收取租金或把商铺退掉,按原价退还购买金并支付相应利息的信访事项。我局通过制定一案一策、落实领导包案、成立工作专班,按“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及时开展入户下访和思想疏导工作,强化对交办的信访案件的源头治理,进一步提升化解质效。2023年11月11日前,完成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移交信访案件的化解。
三、组织领导
为依法处置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移交信访案件,经研究决定,成立信访案件工作专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唐泉冲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阮清锋 龟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主任
黄色平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聂荣生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启鹏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丽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员:唐群茂 局办公室主任
唐有发 政策法规股股长、信访室主任
何朕赟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人
邓崇英 规划股股长
明 军 利用股股长
何 辉 确权登记股、地理信息股股长
李 武 审批办主任
义国富 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领导、指挥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移交信访案件化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访室,主任由政策法规股股长、信访室主任唐有发担任,政策法规股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信访案件化解资料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包案领导。我局要逐一进行问题梳理,找出问题症结,因案施策,全力攻坚,以“实体解决、息诉息访”为目标,集中时间和力量,采取包案领导接访、带案下访、约访等形式,逐案推进化解,信访事项结案标准以信访人息诉息访为主,程序性化解为辅。
(二)加强部门协调,限时推进工作。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信访人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调化解信访人的信访问题。
(三)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方案印发后,各相关股室要立即行动,按照任务要求,积极开展化解工作,建立案件工作台账,确保组织落实、领导落实、人员落实和工作落实。我局要在2023年11月11日完成交办信访事项完成化解,材料(电子版)通过邮箱:fcfgxf9967@163.com报送局信访室,联系电话:0774-7889967。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要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主要领导包案,指定承办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主动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对接,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切实化解稳控到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一案一策一专班工作思路,积极作为,主动担当,配优配强力量,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要加强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信访人的解释、疏导、思想教育等工作。
(三)切实强化责任落实。我局将对化解工作进行督查督办,掌握化解进度,确保化解质量,坚决防止责任落空。对在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推诿塞责,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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