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标 题:关于成立县本级审批发证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审查小组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富自然资〔2023〕28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6日 |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8〕8号)和《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规定,为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我县本级审批发证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推动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决定成立县本级审批发证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审查小组。审查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唐泉冲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江成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色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聂荣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丽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阮清锋 龟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主任
组 员:任小江 地质矿管股股长
李 武 行政审批办主任
毛丽秋 财务股股长
唐有义 生态修复股股长
义国富 执法监察大队长
唐有发 政策法规股股长
马 媛 地质矿管股工作人员
唐小春 地质矿管股工作人员
艾丽丝 地质矿管股工作人员
黄楚仪 地质矿管股工作人员
县本级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审查小组主要负责县本级审批发证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审核,提出采矿权出让收益最低价。审查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地质矿管股,由阮清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小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委托,收集整理上会审核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有关资料,以及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工作。
今后,县本级审批发证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审查小组成员如有变动,原则上由成员所在股室单位继任负责同志担任,不再以县局名义下文。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