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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4-09-20 16:00     来源: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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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自治县党委关于自然资源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八)负责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制度。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十)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二)根据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自治县党委和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

(十四)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五)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植树造林的规划、设计及实施、指导、督导、检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防止石漠化工作;负责林木种苗管理及林木种苗、种子的检疫、检验工作;负责林业造林项目的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森林病虫害的防治,负责森林植物检疫;负责指导林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工作;负责制定本县林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林业科研及其推广的计划管理,成果应用推广。

(十七)负责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森林分类经营和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木材收购及销售,竹木材及其制品、林化产品等的运输和木材经营加工利用;依法组织、检查和监督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的猎捕、驯养繁殖和陆生野生动物的经营利用、运输证件管理;办理竹木及其制品、陆生野生动植物运输证件手续。

(十八)指导、监督全县各行业对森林和草原资源的开发利用。

(十九)承担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

(二十)负责土地山林权属纠纷调处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防火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置等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置等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十二)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以及自治县党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加强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共有局属单位1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4个,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2,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森林植物检疫站森林病虫害防治站、西岭山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乡镇林业工作总站;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土地管理站、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林木种苗管理站、林业技术推广站、龟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朝东木材检查站、白沙木材检查站、麦岭木材检查站、城乡规划管理所、国营天堂岭林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白沙矿管站。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关本级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信访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及测绘地理信息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规划股、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股、地质矿管股、执法监察股、营林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政资源管理股、产业股、林改股、森林防火管理股、信息中心19个职能股室。

第二部分: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4678.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678.9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5.16万元,增长1.3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55.1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016.56万元,增长53.28%,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23.77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821.40万元,下降55.02%,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4678.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678.9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5.16万元,增长1.3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34.25万元增加0.4万元,同比增长1.17%,基本和去年持平。

2.教育支出700万元,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700万元,主要原因:项目用地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6.9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230.14万元增加1436.85万元,增长624.34%,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社保基数调整。二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78.9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83.17万元减少4.18万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节能环保支出1573.0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325.77万元增加247.29万元,增长18.65%,主要原因是: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生态护林员管护支出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3237.8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6945.17万元减少3707.36万元,同比下降53.38%,主要原因是:增减挂钩项目、征地拆迁项目减少。

7.农林水支出2531.9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3168.61万元减少636.62万元,同比下降20.09%,主要原因是: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减少。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29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2288.11万元增加2001.89万元,同比增长87.49%,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土地资源储备支出以及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大。

9.住房保障支出183.5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57.83万元增加25.72万元,同比增长16.30%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35.5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20万元增加115.51万元,同比增长96.26% ,主要原因是:油茶产业发展示范林建设项目增加。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6.4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30.75万元增加15.65万元,同比增长50.89%,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演练经费和工作经费增加

1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2022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1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2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5.1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7538.62万元增加4016.56万元,增长53.28%。其中:基本支出2964.24万元,项目支出8590.94万元。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36.82万元,支出决算为1155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4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及工资。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9.53万元,支出决算为2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5%。主要用于支付工会经费。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4.74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5%。主要用于支付驻村工作队购买办公用品经费。

(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207万,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支付项目用地征地拆迁补偿费。

(五)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00%。主要用于支付项目用地征地拆迁补偿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36.23万元,支出决算数21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2.15%。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2万元,支出决算数49.8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5.90%。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职业年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9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00%。主要用于支付葛坡镇殡仪馆项目征地迁坟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130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0.00%。主要用于支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95.97万元,支出决算数8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93.76%。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92.86万元,支出决算数8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4.42%。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数1.34万元,支出决算数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25%。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大额医疗保险。

(十三)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数300万元,支出决算数146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87.06%。主要用于支付生态护林员工资及西岭山保护区生态补偿基金。

(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0.00%。主要用于支付古树名木复壮项目工程款。

(十五)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年初预算数44.89万元,支出决算数4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96%。主要用于支付天堂岭林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

(十六)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年初预算数25.61万元,支出决算数2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0%。主要用于支付全面停止国有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

(十七)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3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00%。主要用于支付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

(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00%。主要用于支付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项目服务费。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11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00%。主要用于支付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208万元,支出决算数16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80.74%。主要用于支付木材公司职工生活费、留守及返聘人员工资和社保等费用。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0.3万元,完成年初数的0.00%。主要用于支付选调生到村任职一次性安置费。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数558.56万元,支出决算数36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6.08%。主要用于支付油茶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油茶产业“双千”计划新造林项目补助资金。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数1100.18万元,支出决算数109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85%。主要用于支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数15万元,支出决算数3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19.13%。主要用于支付森林病虫害测报调查服务费、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数516.34万元,支出决算数55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7.72%。主要用于支付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富川龟石国家湿地公园勘界立标项目费用。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数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0.00%。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40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服务费。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年初预算数25.65万元,支出决算数7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00.35%。主要用于支付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

(二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2047.42万元,支出决算数229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2.0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的支出。

(二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37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00%。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度40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服务费。

(三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年初预算数41.31万元,支出决算数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5.20%。主要用于支付土地整治项目费用。

(三十一)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32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00%。主要用于支付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项目及确权登记业务调查评估编制费。

(三十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储备支出(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45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00%。主要用于土地收储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及耕地占补指标调剂使用费。

(三十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00%。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

(三十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22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00%。主要用于支付非法建筑拆除、恢复耕地上图矢量化等耕地保护相关工作费用。

(三十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59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00%。主要用于支付土地收储项目征地拆迁费用。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177.17万元,支出决算数18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3.60%。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十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23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00%。主要用于支付油茶产业发展示范林项目费用。

(三十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

地质灾害防治(项)年初预算数54万元,支出决算数2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5.11%。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宣传、演练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十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2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00%。主要用于支付县国营天堂岭林场林区管护用房工程款。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4.2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38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3%。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06.50%。主要原因是抚恤金支出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3123.7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821.40万元,下降55.02%。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123.77万元。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2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312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支出及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9%,比2022年决算增加5.68万元,增长17.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上年度未及时结算的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5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9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与上年保持一致,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本年度无新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8.50万元,完成预算的72.27%,比上年减少2.7万元,原因是无偿划拨一辆公车至县应急局,公车数量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8.50万元,平均每辆0.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8.98万元,完成预算的94.90%,比上年增加8.39万元,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上年度未及时结算的接待费,导致本年度该项经费数据波动较大。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84次,人次15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

国内人员接待184批次、1582人次,人均119.98元/次。外事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批0次、0人次,人均0元/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4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69万元,增长5.55%。较2022年减少78.97万元,降低19.92%。主要原因是:压缩运行支出,坚持过紧日子。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11.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94.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11.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轿车及防火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5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590.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6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123.7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土地收储成本费用”等56 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90.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123.7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分上解决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问题,解决林地占用后植被恢复、森林资源管理和村屯绿化及村屯绿化提升工程和创建森林城市建设等问题,有效解决耕地、旱地、水田少的问题,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48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5.71%;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79%;3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36%;4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14%,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林业项目季节性强,部分项目资金支付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二是督促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尽快组织材料,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土地收储成本费用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48.47万元,执行数为3848.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度内完成全县建设项目用地土地收储成本费用,包括:征地拆迁补偿款、建设用地报批费、被征地农民社保等其他土地收储成本费用等。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没有问题已经全部支付完。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5.73万,执行数为362.76万,完成预算99.1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天堂岭林场天然林管护1.787万亩,古树名木3株抢救复壮,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4.08万亩,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0.41万亩以及670名生态护林员经费。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没有问题已经全部支付到位。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附件3: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