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国土资源部行政机关出台重大政策措施,实行政策措施文件与发布解读方案,发布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的要求,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三同步”工作制度如下:
一、起草拟定文件涉及社会法人、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的行政行为,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所赋予国土资源管理权限为准绳,必须依法依规。
二、加强规范我县国土资源领域重大文件制定出台程序管理,维护国家权益和社会法人、社会团体以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文件审核、审批、发文保管的管理工作,确保文件依法依规的合法性。
三、加强规范我县国土资源领域重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凡是我局拟定文件涉及社会法人、社会团体和群众利益的行政行为,必须经执法监察股审核把关,方可行文。
四、文件起草股室在内部征求意见后,对于涉及社会法人、社会团体和群众利益的,在正式发布前,还需要在本局门户网站专栏进行公示,否则不得发文。
五、加强责任倒查倒追制度建设,凡是未按规定程序而发放文件造成的不良影响,由具体拟稿单位负责承担相应责任,相关责任人员负有责任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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