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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瑶族自治县国有储备土地招租公告

2025-12-11 08:10     来源: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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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国有储备土地管理,规范土地使用秩序,提升土地资产经营收益,经研究,现将白沙镇供销社一宗国有储备土地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地块基本情况

块坐落于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供销社区域,属国有储备用地,总面积4804.59平方米,土地权属清晰,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招租及管理。

二、租赁用途及要求

仅限用于临时车辆停放,严格遵守规划条件限制,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及构筑物,租赁期间需妥善维护地块原有设施,确保设施完整无损,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从事其他违规经营活动。

三、租赁期限及租金标准

1. 租赁期限:壹年(自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2. 租金标准:每年7000元,租金按合同约定一次性缴纳。

四、招租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择优确定承租主体。

五、报名事项

1.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地点:富川瑶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六楼601室)

3. 报名材料:个人承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承租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时提供)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4. 联系电话:0774-7895089

六、其他说明

1. 承租者需按要求完成报名及相关手续,竞得后需在规定时限内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

2. 租赁期间,承租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县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自行承担运营管理及安全责任,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3. 租赁期满,承租者需清理地块内自有物品,恢复地块原状并交还招租方,如需续租,需提前向招租方提交申请,另行参与招租流程

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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