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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富自然告字[2022]12号)

2022-11-18 08:05     来源: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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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FT-2022-71号

1.地块位置: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秀水村委。

2.四    至:西面接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土地,南面接道路,东面接集体土地,北面接河流。

3.出让现状:按现状出让。

4.土地用途:旅馆用地。  

5.使用年限:40年。

6.用地面积:8047.41平方米(合12.0712亩),其中地地一面积为772.99平方米(合1.1595亩)、地块二面积为600.51平方米(合0.9008亩)、地块三面积为6673.91平方米(合10.0109亩)。

7.用地性质:商业用地。

8.主体建筑物性质为旅馆、住宿楼、培训楼、餐厅等建筑,附属建筑物性质为配套设施用房(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收集点等)。

9.容积率:不低于0.7,不高于1.5。

10.建筑系数不低于20%,不高于35%。

11.地面绿地率:不低于30%。

12.出入口方向:南面、西面。

13.建筑限高:不高于18米。

14.建筑控制线:北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3米,南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3米,西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3米,东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3米(详见附件),并满足现行相关规范及水利管理部门河道边安全退让距离的要求,且应取得县级水利管理部门审批意见。

15.停车位配置:机动车停车位按照“1个车位/100m2建筑面积”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4.5个/100m2建筑面积”配置。新能源停车位需满足现行国家规范的要求。

16.场地标高及建筑高度的计算须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要求,在具体规划设计时,场地竖向应结合周边用地、市政道路及现状竖向标高进行控制,且满足相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17.该宗土地以现状交付,出让范围内地下及地上如有树木、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设施,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助迁移或清理等,所需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18.其它方面详见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秀水村委国有储备A5地块规划条件图,并需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标准要求。以及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建设。

19.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性缴清。

20.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

21.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挂牌起始价为6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600万元,增价幅度为2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设有底价出让。

FT-2022-73号

1.地块位置: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岔山村委。

2.四    至:北面接富川瑶族自治县潇贺古道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南面、西面、东面接集体土地。

3.出让现状:按现状出让。

4.土地用途:旅馆用地。  

5.使用年限:40年。

6.用地面积:10023.14平方米(合15.0347亩)。

7.用地性质:旅馆用地。

8.主体建筑物性质为民宿、旅馆、宾馆,附属建筑物性质为配套设施用房(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收集点等)。

9.容积率:不低于0.6,不高于1.0。

10.建筑密度不高于35%。

11.地面绿地率:不低于25%。

12.出入口方向:西面。

13.建筑限高:不高于24米。

14.建筑后退地块权属红线:北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3米,南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3米,西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3米,东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3米(详见附件),并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15.停车位配置:用地机动车停车位按照不少于“1个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不少于“0.5个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新能源停车位需满足现行国家规范的要求。

16.建筑高度起算地面高程:不高于253.54米(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1985国家高程基准)。同时场地竖向应结合周边道路及现状竖向标高进行控制,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7.该宗土地以现状交付,出让范围内地下及地上如有树木、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设施,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助迁移或清理等,所需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18.其它方面详见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岔山村委国有储备A2地块规划条件图,并需满足有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以及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建设。

19.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性缴清。

20.开工建设前,受让人须自行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

21.开工建设前,受让人须自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挂牌起始价为70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705万元,增价幅度为2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设有底价出让。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一)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以下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存在银行资信不良记录的;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存在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仍存在欠缴富川瑶族自治县土地出让价款的;在富川瑶族自治县范围内被认定存在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二)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不存在上述行为以及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三)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前须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联系电话:15994484653)或者南宁市星湖路39-20号广西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办理数字证书(联系电话:0771-5882343)(作为参与本期网上交易活动的身份凭证)。(四)办理数字证书前竞买申请人须将办理数字证书申请材料到富川瑶族自治县土地交易所进行备案。(五)符合上述竞买条件并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三、本期出让地块设置有底价,以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20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xgtjy.com/)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20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xgtjy.com/)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19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2年12月22日9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xgtjy.com/) 进行。挂牌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00时00分至2022年12月22日11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进入系统网上限时竞价阶段。

(二)竞买申请人须于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20日凭数字证书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2年12月20日(报名截止日)19时00分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收取现金)汇入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本期出让活动挂牌报价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00时00分至2022年12月22日11时00分。注:以上的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三)地块具体信息详见本期公开出让文件,可在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gxgtjy.com/)自行下载。

(四)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联系电话:15994484653)或者南宁市星湖路39-20号广西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771-5882343)。

(五)查询网址:http://www.gxgtjy.com/(网上交易系统)。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土地交易所

联 系 人:明先生、周女士、凌女士

联系电话:0774-7889977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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