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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等有关规定,现将拟公告注销2个采矿许可证信息(详情见附件)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实名书面告知我局,并提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矿业权延续、保留的证明材料。
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及证明材料或者有关材料不足以证明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矿业权延续、保留的,我局将发布注销公告。相关矿业权人如存在欠缴价款(出让收益)等费用以及矿山生态修复等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依法应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未尽事宜,请联系地质矿管股,电话:0774-7893199。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凤凰路152号自然资源局603
附件:拟公告注销采矿许可证名单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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