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改路、改沟、改渠等用地论证分析报告编制和审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改路、改沟、改渠等用地(以下简称“三改”用地)管理,加快项目建设,提升群众生产生活便利,优化农田灌溉条件。
《通知》明确了“三改”用地论证分析报告编制范围,提出主体工程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的国家或自治区级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其直接相关的改路、改沟、改渠等用地申请单独报批且不可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的,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前,应编制“三改”用地论证分析报告。
《通知》提出,应聚焦“三改”用地与重大建设项目的相关性,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可行性,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充分性,用地规模的合理性及规划的符合性等方面开展论证。编制“三改”用地论证分析报告后,不需要重复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简化用地报批资料,减轻项目业主负担。
《通知》要求,“三改”用地必须是与国家或自治区级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用地,禁止其他不相关用地“搭车”报批。“三改”用地占用耕地统一纳入以补定占管控,依法依规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通知》同步印发论证分析报告文本参考大纲及审查意见参考样式,供技术服务单位及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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