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金融机构、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9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工作,激活二手房市场,推动二手房市场与一手房市场联动,更加有效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二手房“带押过户”办理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动产“带押过户”三种模式
(一)模式一: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通过借新贷、还旧贷无缝衔接,实现“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约定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时点和方式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与旧抵押权注销登记。
(二)模式二:新旧抵押权分段模式。通过借新贷、过户后还旧贷,实现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约定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时点和方式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等,卖方贷款结清后及时办理旧抵押权注销登记。
(三)模式三:抵押权变更模式。通过抵押权变更实现“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约定抵押权变更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以及变更登记。
二、基本流程
(一)发起申请
买卖双方达成买卖意向,向银行提出申请,买方提交申请贷款资料,卖方提交提前还款和“带押过户”申请。
(二)银行审批
买卖双方与银行签订《二手房“带押过户”三方(四方)协议书》,明确三方(四方)同意二手房“带押过户”,银行发放买方贷款后优先代偿还卖方贷款余额。
(三)联合办理
银行同意出具《抵押权人同意(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函》,买卖双方备齐过户有关材料,三方(四方)共同前往不动产“一窗受理”窗口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具体为:办理二手房转让合同网签备案、申报纳税、不动产转移登记及抵押权登记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各金融机构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业务,结合制定操作规程或业务指南,进一步完善、优化、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为“带押过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要广泛宣传,扩大社会知晓度和惠及面。
(二)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主动发挥桥梁作用,积极向房产交易双方做好政策宣传和正确引导,并协助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推动“带押过户”顺利实施。
附件:三种登记模式受理材料清单
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三种登记模式受理材料清单
模式一: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
操作步骤及一次性告知单:
(一)存量房转移登记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②房屋交易合同(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③抵押权人同意(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函。
(二)抵押权注销登记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②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③不动产登记证明
(三)抵押权的首次登记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②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
③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含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模式二:新旧抵押权分段模式
操作步骤及一次性告知单:
(一)存量房转移登记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②房屋交易合同(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③抵押权人同意(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函。
(二)抵押权的首次登记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②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
③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含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三)抵押权注销登记(可待贷款结清后再行办理)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②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③不动产登记证明
模式三:抵押权变更模式
操作步骤及一次性告知单:
(一)存量房转移登记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②房屋交易合同(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③抵押权人同意(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函。
(二)根据需要选择抵押权变更或转移
1.抵押权的变更登记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②抵押权变更的材料
③对各顺位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提交其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2.抵押权的转移登记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②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③抵押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
(2)部分债权转移的材料、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材料;
(3)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核验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全部权利人需亲自到场办理不动产登记,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或登记机构认可的委托书;
2、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需提交其与法定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及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因处分不动产而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3、税费缴纳凭证或免税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核原件;
4、若属于第二次或以上抵押的,须提交抵押权人知悉已存在抵押的声明,核原件;
5、抵押登记注销的证明材料包括:担保的主债权已消灭的证明(因主债权消灭的提交)或抵押权利人放弃权利声明(因抵押权利人放弃权利的提交)或抵押权已实现的证明(因抵押权已实现的提交)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抵押权登记无效或失效的提交)。
6、“带押过户”主要适用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未结清的按揭贷款,且按揭贷款当前无逾期的情形。作为购房人,建议对卖方做一些基本调查和了解,比如可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看卖方是否有执行记录,或者是否处于失信状态,尽量避免交易过程中房屋被查封导致的不必要麻烦。作为卖方,也需要提前核实购房人的个人征信情况,了解清楚购房人的贷款能力,避免后续贷款出现问题时不能及时回款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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