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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刘冬、刘姿颖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2025-09-03 09:10     来源: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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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冬、刘姿颖申请继承下列不动产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真实意思表示,经初步查验、询问,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异议书面材料到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本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单位:

申请人

刘冬   刘姿颖

继承不动产情况

坐落

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沿江路商住小区

土地面积

160

土地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364.71

房屋用途

住宅

  产权证书

富房权证富阳镇字第57006909号、富国用(2005)第0503041

被继承人、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死亡时间

备注

刘健忠

***************0010

20071122


继承人、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被继承人关系、遗赠人关系

遗产份额

刘冬

***************0024

父女

25%

   刘姿颖

***************0021

父女

25%

放弃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梁燕梅

***************0661

夫妻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园区大厦一楼1号厅

公示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局

公示时间:202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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