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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5-07-17 10:11     来源: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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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桂(2025)富川县不动产权第0001039

柳家乡黑石根村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富川瑶族自治县柳家乡洞井村辖区


         公告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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