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碧桂园·彰泰·天誉项目因开发建设单位不配合导致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5﹞1号)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公告适用于我县碧桂园·彰泰·天誉项目已交付但未办理分割转移登记的房屋(车位),且存在开发企业拒不配合或法定代表人失联情形。
二、办理程序
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为异议期。
申请条件: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业主可持以下材料单方申请:
1、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
2、房屋交付证明
3、身份证明文件
4、完税证明材料
登记流程: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设立专项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简化审核程序,直接办理转移登记。
三、权利救济
利害关系人如对权属有异议,须在公告期内向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异议及证据材料(地址:广西贺州市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152号),逾期视为无异议。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联系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7893081。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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