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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唐小春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2025-03-17 12:00     来源: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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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小春申请继承下列不动产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真实意思表示,经初步查验、询问,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异议书面材料到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本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单位:㎡

申请人

唐小春

继承不动产情况

坐落

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朝东街

土地面积

261.82

土地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房屋用途


 产权证书

富国用(1996)字第14-0102139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死亡时间

备注

唐学德

***************001X

2009711


陈明秀

***************0225

2013年3月15日


继承人、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被继承人关系、遗赠人关系

遗产份额

唐小春

***************0019

父母子

100%

放弃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唐石莲

***************0049

父母女


唐金凤

***************0047

父母女


唐玉莲

***************0045

父母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园区大厦一楼1号厅


公示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局

公示时间:202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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