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富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 桂(2019)富川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77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广西富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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