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因保管不善,将 富国用(1993)第0121000000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富川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5 年2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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