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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贺凤英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2024-03-20 11:00     来源: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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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凤英申请继承下列不动产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真实意思表示,经初步查验、询问,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异议书面材料到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本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单位:㎡

申请人

贺凤英

继承不动产情况

坐落

富川县富阳镇新永街114号

土地面积

87.35

土地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285.28

房屋用途

住宅

产权证书

富房权证富阳镇字第57000673号、富国用(1992)字第0206041170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死亡时间

备注

钟玉宣

***************0010

2018年04月27日


继承人、受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被继承人关系、遗赠人关系

遗产份额

贺凤英

***************0023

夫妻

50%

放弃继承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被继承人、遗赠人关系

备注

钟凌云

***************0059

父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园区大厦一楼1号厅


公示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局

公示时间: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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