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无
八、中介服务
无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次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
申报材料 |
材料来源 |
是否容缺 |
备注 |
|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申请人提交 |
否 |
|
2.申请人身份证明 |
申请人提交 |
否 |
| ||
3.权属来源材料: (1)出让协议; (2)批准文件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
申请人提交 |
否 |
| ||
4.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供 |
否 |
|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无
八、中介服务
无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次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
申报材料 |
材料来源 |
是否容缺 |
备注 |
|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申请人提交 |
否 |
|
2.申请人身份证明 |
申请人提交 |
否 |
| ||
3.农用地使用权变更证明材料: (1)农用地面积、范围发生变更的原因文件; (2)变更后的权籍调查成果。 |
申请人提交 |
否 |
| ||
4.不动产权属证书 |
申请人提交 |
否 |
| ||
5.涉及面积、范围发生变化或原就缺失权籍调查成果的,提交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
申请人提交 |
否 |
|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适用于界址、面积变更)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适用于界址、面积变更)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适用于界址、面积变更)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无
八、中介服务
无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次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适用于界址、面积变更)事项流程图
2.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适用于界址、面积变更)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适用于界址、面积变更)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
申报材料 |
材料来源 |
是否容缺 |
备注 |
|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申请人提交 |
否 |
|
2.申请人身份证明 |
申请人提交 |
否 |
| ||
3.农用地使用权变更证明材料: (1)农用地面积、范围发生变更的原因文件; (2)变更后的权籍调查成果。 |
申请人提交 |
否 |
| ||
4.不动产权属证书 |
申请人提交 |
否 |
|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适用于属性变更)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适用于属性变更)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适用于属性变更)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无
八、中介服务
无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次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适用于属性变更)事项流程图
2.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适用于属性变更)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适用于属性变更)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
申报材料 |
材料来源 |
是否容缺 |
备注 |
|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申请人提交 |
否 |
|
2.申请人身份证明 |
申请人提交 |
否 |
| ||
3.农用地使用权变更证明材料: (1)名称变更的,提交身份变更证明; (2)坐落变更的,提交坐落变更证明(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 (3)权利期限变更的,提交批准文件。 |
申请人提交 |
否 |
| ||
4.不动产权属证书 |
申请人提交 |
否 |
|
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注销登记
(适用于权利注销)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权利注销)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权利注销)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无
八、中介服务
无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无
十五、到现场次数
1次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权利注销)事项流程图
2.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权利注销)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权利注销)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
申报材料 |
材料来源 |
是否容缺 |
备注 |
|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申请人提交 |
否 |
|
2.申请人身份证明 |
申请人提交 |
否 |
| ||
3.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注销证明材料: (1)权利人放弃的,提交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 (2)人民政府的没收、征收、收回的,提交生效决定书; (3)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的,提交生效法律文书。 |
申请人提交 |
否 |
| ||
4.不动产权属证书 |
申请人提交 |
否 |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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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