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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登记

2020-12-09 15:27     来源: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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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

申请人提交


5.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含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物为房屋所有权)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物为房屋所有权)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物为房屋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物为房屋所有权)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物为房屋所有权)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

(抵押物为房屋所有权)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

申请人提交


5.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含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物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物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物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物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物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

(抵押物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


申请人提交




5.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含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申请人提交




















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

首次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事项流程图

2.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

申请人提交


4.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含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申请人提交




5.不动产权属证书(含原颁发的林权证)

申请人提交























林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林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林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林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事项流程图

2.林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林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

申请人提交


4.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含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申请人提交




5.不动产权属证书(含原颁发的林权证)

申请人提交
























林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

首次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林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林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林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事项流程图

2.林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林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

申请人提交


4、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含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申请人提交




5、不动产权属证书(含原颁发的林权证)

申请人提交





















林地经营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

首次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林地经营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林地经营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林地经营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事项流程图

2.林地经营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林地经营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

申请人提交


4.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含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申请人提交


5.承包方书面同意意见

申请人提交


6.发包方备案材料

申请人提交


7.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海域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海域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海域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550/件(含一本证书工本费),其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海域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事项流程图

2.海域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林地经营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

申请人提交




5.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含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申请人提交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现房抵押权

首次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现房抵押权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现房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现房抵押权首次登记事项流程图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现房抵押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现房抵押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

申请人提交


5.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含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申请人提交























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转现房抵押权

首次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转现房抵押权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转现房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转现房抵押权首次登记事项流程图

2.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转现房抵押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转现房抵押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

申请人提交


5.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含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申请人提交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

(抵押物为在建建筑物)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物为在建建筑物)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物为在建建筑物)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物为在建建筑物)事项流程图

2.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物为在建建筑物)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物为在建建筑物)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

申请人提交


5.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含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申请人提交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人提交
























在建建筑物及土地房地一体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物为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在建建筑物及土地房地一体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物为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在建建筑物及土地房地一体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物为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在建建筑物及土地房地一体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物为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流程图

2.在建建筑物及土地房地一体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物为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在建建筑物及土地房地一体抵押权首次登记

(抵押物为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

申请人提交


5.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含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申请人提交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转移登记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转移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转移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十二、容缺受理

1.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转移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转移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转移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提交


4.抵押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

2)部分债权转移的材料、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材料;

3)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1. 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提交


4.抵押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

2)部分债权转移的材料、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材料;

3)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

转移登记(房地一体)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1. 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提交


4.抵押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

2)部分债权转移的材料、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材料;

3)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在在建建筑物抵押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1. 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在建建筑物抵押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事项流程图

2.在建建筑物抵押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

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提交


4.抵押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

2)部分债权转移的材料、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材料;

3)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

转移登记(房地一体)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1. 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事项流程图

2.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

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提交


4.抵押权转移的材料,包括:

1)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

2)部分债权转移的材料、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材料;

3)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变更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变更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1. 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变更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变更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变更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提交


4.抵押权变更的材料: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或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变更内容的协议。

申请人提交


5.对各顺位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提交其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

变更登记(按户抵押变更)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变更登记(按户抵押变更)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变更登记(按户抵押变更)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变更登记(按户抵押变更)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变更登记(按户抵押变更)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变更登记

(按户抵押变更)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提交


4.抵押权变更的材料: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或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变更内容的协议。

申请人提交


5.对各顺位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提交其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

变更登记(按户抵押,增减抵押物)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变更登记(按户抵押,增减抵押物)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变更登记(按户抵押,增减抵押物)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变更登记(按户抵押,增减抵押物)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变更登记(按户抵押,增减抵押物)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变更登记

(按户抵押,增减抵押物)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提交


4.抵押权变更的材料: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或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变更内容的协议。

申请人提交


5.对各顺位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提交其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

变更登记(房地一体抵押变更)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变更登记(房地一体抵押变更)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变更登记(房地一体抵押变更)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变更登记(房地一体抵押变更)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变更登记(房地一体抵押变更)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变更登记

(房地一体抵押变更)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提交


4.抵押权变更的材料: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或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变更内容的协议。

申请人提交


5.对各顺位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提交其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提交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事项流程图

2.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提交


4.抵押权变更的材料: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或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变更内容的协议。

申请人提交


5.对各顺位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提交其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提交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

(按户抵押,增、减抵押物)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按户抵押,增、减抵押物)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按户抵押,增、减抵押物)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按户抵押,增、减抵押物)事项流程图

2.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按户抵押,增、减抵押物)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按户抵押,增、减抵押物)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提交


4.抵押权变更的材料: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或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变更内容的协议。

申请人提交


5.对各顺位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提交其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提交





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变更

登记(房地一体抵押权变更)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房地一体抵押权变更)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房地一体抵押权变更)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房地一体抵押权变更)事项流程图

2.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房地一体抵押权变更)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

(房地一体抵押权变更)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提交


4.抵押权变更的材料: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或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变更内容的协议。

申请人提交


5.对各顺位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提交其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注销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注销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注销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注销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注销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4.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注销登记(按户抵押注销)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注销登记(按户抵押注销)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注销登记(按户抵押注销)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注销登记(按户抵押注销)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注销登记(按户抵押注销)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注销登记

(按户抵押注销)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4.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注销登记(房地一体抵押注销)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注销登记(房地一体抵押注销)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注销登记(房地一体抵押注销)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注销登记(房地一体抵押注销)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注销登记(房地一体抵押注销)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注销登记

(房地一体抵押注销)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4.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人提交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事项流程图

2.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4.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人提交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房地一体抵押注销)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房地一体抵押注销)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房地一体抵押注销)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房地一体抵押注销)事项流程图

2.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房地一体抵押注销)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房地一体抵押注销)

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4.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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