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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登记

2020-12-09 15:24     来源: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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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宅基地使用权更正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宅基地使用权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宅基地使用权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宅基地使用权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

(按户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事项流程图

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

(房地一体)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事项流程图

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由村级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代理须提供);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事项流程图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由村级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代理须提供);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事项流程图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由村级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代理须提供);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林地经营权更正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林地经营权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林地经营权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林地经营权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林地经营权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林地经营权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林地使用权更正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林地使用权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林地使用权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林地使用权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林地使用权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林地使用权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林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更正登记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林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林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林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林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林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土地承包经营权更正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土地承包经营权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土地承包经营权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土地承包经营权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土地承包经营权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更正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更正登记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更正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更正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事项流程图

2.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在建建筑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更正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现房转移预告登记更正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现房转移预告登记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现房转移预告登记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现房转移预告登记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现房转移预告登记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现房转移预告登记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现房转移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更正登记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现房转移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现房转移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现房转移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现房转移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现房转移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现房转移预告抵押登记更正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现房转移预告抵押登记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现房转移预告抵押登记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现房转移预告抵押登记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现房转移预告抵押登记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现房转移预告抵押登记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更正登记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更正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更正登记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查封更正登记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查封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查封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查封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查封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查封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查封

更正登记(按户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查封更正登记(按户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查封更正登记(按户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查封更正登记(按户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查封更正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查封更正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查封

更正登记(房地一体)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查封更正登记(房地一体)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查封更正登记(房地一体)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查封更正登记(房地一体)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查封更正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查封更正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海域使用权查封更正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海域使用权查封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海域使用权查封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海域使用权查封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海域使用权查封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海域使用权查封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查封

更正登记(期房)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查封更正登记(期房)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查封更正登记(期房)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查封更正登记(期房)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查封更正登记(期房)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查封更正登记(期房)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异议更正登记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异议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异议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异议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异议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异议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

更正登记(按户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更正登记(按户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更正登记(按户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更正登记(按户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更正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更正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

更正登记(房地一体)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更正登记(房地一体)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更正登记(房地一体)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更正登记(房地一体)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更正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更正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异议更正登记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异议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异议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异议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异议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异议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由村级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委托书(委托代理须提供);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异议更正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由村级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委托书(委托代理须提供);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宅基地使用权异议更正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异议更正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异议更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宅基地使用权异议更正登记事项流程图

2.宅基地使用权异议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宅基地使用权异议更正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更正登记

(按户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更正登记(按户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更正登记(按户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更正登记(按户登记)事项流程图

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更正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异议更正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依申请更正: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利害关系人申请的,提交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依职权更正:

1.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2.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登记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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