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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2020-12-09 15:17     来源: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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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适用于集体建设用地上个人新建房屋首次登记,

已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集体建设用地上个人新建房屋首次登记,已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集体建设用地上个人新建房屋首次登记,已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集体建设用地上个人新建房屋首次登记,已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事项流程图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集体建设用地上个人新建房屋首次登记,已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集体建设用地上个人新建房屋首次登记,已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

申请人提交


4.规划核实意见表

自然资源局提供




5.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界址坐标)。

申请人提交




6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申请人提交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适用于集体建设用地上个人新建房屋的

房地一体首次登记,无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证)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集体建设用地上个人新建房屋的房地一体首次登记,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集体建设用地上个人新建房屋的房地一体首次登记,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集体建设用地上个人新建房屋的房地一体首次登记,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事项流程图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集体建设用地上个人新建房屋的房地一体首次登记,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集体建设用地上个人新建房屋的房地一体首次登记,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来源材料(批准用地文件)

申请人提交


4.规划核实意见表

自然资源局提供




5.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界址坐标)

申请人提交




6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申请人提交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事项流程图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1)名称变更的,提交名称变更证明;

2)坐落或门牌号变更的,提交坐落或门牌号变更证明;

3)土地用途变更的,提交批准文件。

申请人提交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适用于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事项流程图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适用于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1)批准文件;

2)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申请人提交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加层、分割变更)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加层、分割变更)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加层、分割变更)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加层、分割变更)事项流程图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加层、分割变更)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适用于房屋加层、分割变更)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1)分割或合并的,提交重新确认的房屋坐落证明、批准文件;

2)改建、扩建的,提交批准文件、规划核实意见表、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申请人提交




5.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界址坐标)

申请人提交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属性变更)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属性变更)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属性变更)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属性变更)事项流程图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属性变更)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适用于房地一体属性变更)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1)名称变更的,提交名称变更证明;

2)坐落或门牌号变更的,提交坐落或门牌号变更证明;

3)土地用途变更的,提交批准文件。

申请人提交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事项流程图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1)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2)企业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的,提交企业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的材料及批准文件;

3)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的,提交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人提交




5.税费缴纳凭证或免税凭证(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6.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事项流程图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1)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2)企业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的,提交企业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的材料及批准文件;

3)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的,提交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人提交




5.税费缴纳凭证或免税凭证(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6.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

申请人提交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屋灭失)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屋灭失)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屋灭失)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屋灭失)事项流程图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屋灭失)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屋灭失)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消灭的材料:灭失现场远近照片各1

申请人提交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权利注销)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权利注销)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权利注销)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权利注销)事项流程图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权利注销)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权利注销)

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1)权利人放弃权利的,提交书面文件,有抵押权、地役权或被查封的,提交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2)依法没收、征收、收回的,提交生效决定书;

3)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的,提交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人提交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灭失)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灭失)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灭失)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灭失)事项流程图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灭失)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灭失)   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消灭的材料:灭失现场远近照片各1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国有土地上企业新建商品房且

已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国有土地上企业新建商品房且已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国有土地上企业新建商品房且已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国有土地上企业新建商品房且已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国有土地上企业新建商品房且已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国有土地上

企业新建商品房且已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规划核实意见表

自然资源局提供


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申请人提交


6.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界址坐标)

申请人提交


7.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材料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个人新建房屋首次登记且已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个人新建房屋首次登记且已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个人新建房屋首次登记且已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个人新建房屋首次登记且已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个人新建房屋首次登记且已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个人新建房屋

首次登记且已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规划核实意见表

自然资源局提供


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申请人提交


6.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界址坐标)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

(适用于国有土地上企业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已有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适用于国有土地上企业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已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适用于国有土地上企业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已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适用于国有土地上企业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已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适用于国有土地上企业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已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

登记(适用于国有土地上企业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

转现房抵押登记,已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规划核实意见表

自然资源局提供


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申请人提交


6.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界址坐标)

申请人提交


7.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材料

申请人提交


8.主债权合同

申请人提交


9.抵押合同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国有土地上个人新建房屋的房地一体首次登记,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国有土地上个人新建房屋的房地一体首次登记,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国有土地上个人新建房屋的房地一体首次登记,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国有土地上个人新建房屋的房地一体首次登记,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国有土地上个人新建房屋的房地一体首次登记,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国有土地上个人新建房屋的房地一体首次登记,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

申请人提交


4.规划核实意见表

自然资源局提供


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申请人提交


6.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界址坐标)

申请人提交


7.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材料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恢复已注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恢复已注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恢复已注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恢复已注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恢复已注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恢复已注销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

申请人提交


4.规划核实意见表

自然资源局提供


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申请人提交


6.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申请人提交


7.建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材料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实体经济企业房地一体首次登记)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实体经济企业房地一体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实体经济企业房地一体首次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实体经济企业房地一体首次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实体经济企业房地一体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实体经济企业房地一体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

申请人提交


4.规划核实意见表

自然资源局提供


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申请人提交


6.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申请人提交


7.建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材料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实体经济企业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实体经济企业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实体经济企业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实体经济企业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实体经济企业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实体经济企业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

申请人提交


4.规划核实意见表

自然资源局提供


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申请人提交


6.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申请人提交


7.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材料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继承、受遗赠的,不提交公证材料或生效法律文书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

2)互换的,提交互换合同;

3)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

4)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5)法人或组织合并、分立的,提交法人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

6)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协议;

7)分割、合并的,提交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批准文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8)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的,提交生效法律文书;

9)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提交批准文件;

10)继承、受遗赠的:

.提交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不能提交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的,提交: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

.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放弃继承的,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遗嘱或扶养协议;

.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申请人提交


5.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依法需要补交的)

申请人提交


6.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提交


7.税费缴纳凭证或免税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继承、受遗赠的,不提交公证材料或生效法律文书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

申请人提交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

2)互换的,提交互换合同;

3)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

4)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5)法人或组织合并、分立的,提交法人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

6)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协议;

7)分割、合并的,提交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批准文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8)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的,提交生效法律文书;

9)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提交批准文件;

10)继承、受遗赠的:

.提交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不能提交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的,提交: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

.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放弃继承的,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遗嘱或扶养协议;

.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申请人提交


5.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依法需要补交的)

申请人提交


6.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提交


7.税费缴纳凭证或免税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抵押权首次登记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抵押权首次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继承、受遗赠的,不提交公证材料或生效法律文书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抵押权首次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抵押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抵押权首次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

申请人提交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

2)互换的,提交互换合同;

3)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

4)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5)法人或组织合并、分立的,提交法人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

6)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协议;

7)分割、合并的,提交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批准文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8)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的,提交生效法律文书;

9)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提交批准文件;

10)继承、受遗赠的:

.提交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不能提交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的,提交: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

.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放弃继承的,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遗嘱或扶养协议;

.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申请人提交


5.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依法需要补交的)

申请人提交


6.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提交


7.税费缴纳凭证或免税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8.主债权合同

申请人提交


9.抵押合同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现房抵押预告转现房抵押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现房抵押预告转现房抵押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现房抵押预告转现房抵押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继承、受遗赠的,不提交公证材料或生效法律文书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现房抵押预告转现房抵押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现房抵押预告转现房抵押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现房抵押预告转现房抵押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

申请人提交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

2)互换的,提交互换合同;

3)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

4)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5)法人或组织合并、分立的,提交法人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

6)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协议;

7)分割、合并的,提交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批准文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8)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的,提交生效法律文书;

9)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提交批准文件;

10)继承、受遗赠的:

.提交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不能提交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的,提交: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

.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放弃继承的,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遗嘱或扶养协议;

.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申请人提交


5.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依法需要补交的)

申请人提交


6.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提交


7.税费缴纳凭证或免税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8.主债权合同

申请人提交


9.抵押合同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预告商品房抵押转现房

抵押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预告商品房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预告商品房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继承、受遗赠的,不提交公证材料或生效法律文书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预告商品房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预告商品房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预告商品房

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

申请人提交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

2)互换的,提交互换合同;

3)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

4)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5)法人或组织合并、分立的,提交法人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

6)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协议;

7)分割、合并的,提交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批准文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8)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的,提交生效法律文书;

9)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提交批准文件;

10)继承、受遗赠的:

.提交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不能提交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的,提交: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

.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放弃继承的,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遗嘱或扶养协议;

.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申请人提交


5.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依法需要补交的)

申请人提交


6.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提交


7.税费缴纳凭证或免税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8.主债权合同

申请人提交


9.抵押合同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抵押权转移登记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抵押权转移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抵押权转移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继承、受遗赠的,不提交公证材料或生效法律文书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抵押权转移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抵押权转移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抵押权

转移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

申请人提交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

2)互换的,提交互换合同;

3)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

4)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5)法人或组织合并、分立的,提交法人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

6)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协议;

7)分割、合并的,提交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批准文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8)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的,提交生效法律文书;

9)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提交批准文件;

10)继承、受遗赠的:

.提交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不能提交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的,提交: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

.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放弃继承的,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遗嘱或扶养协议;

.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申请人提交


5.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依法需要补交的)

申请人提交


6.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提交


7.税费缴纳凭证或免税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8.抵押权转让协议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抵押权变更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抵押权变更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抵押权变更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继承、受遗赠的,不提交公证材料或生效法律文书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抵押权变更登记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抵押权变更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转移)+抵押权

变更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

申请人提交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

2)互换的,提交互换合同;

3)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

4)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5)法人或组织合并、分立的,提交法人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

6)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协议;

7)分割、合并的,提交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批准文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8)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的,提交生效法律文书;

9)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提交批准文件;

10)继承、受遗赠的:

.提交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不能提交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的,提交: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

.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放弃继承的,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遗嘱或扶养协议;

.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申请人提交


5.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依法需要补交的)

申请人提交


6.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提交


7.税费缴纳凭证或免税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8.抵押权变更的材料:

1)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名称变更的,提交身份变更证明;

2)抵押内容变更的,提交变更内容的协议,

3)对各顺位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提交其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实体经济企业)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实体经济企业)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实体经济企业)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小时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实体经济企业)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实体经济企业)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实体经济企业)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只核验不收取)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

申请人提交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1)买卖的,提交买卖合同;

2)互换的,提交互换合同;

3)赠与的,提交赠与合同;

4)作价出资(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5)法人或组织合并、分立的,提交法人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

6)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协议;

7)分割、合并的,提交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批准文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8)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的,提交生效法律文书;

9)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提交批准文件;

10)继承、受遗赠的:

.提交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不能提交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的,提交: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

.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放弃继承的,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遗嘱或扶养协议;

.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申请人提交


5.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依法需要补交的)

申请人提交


6.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人提交


7.税费缴纳凭证或免税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已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商品房买卖的


转移登记(一日办结)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已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商品房买卖的转移登记(一日办结)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已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商品房买卖的转移登记(一日办结)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已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商品房买卖的转移登记(一日办结)事项流程图

2.已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商品房买卖的转移登记(一日办结)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已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商品房买卖的转移登记(一日办结)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房屋交易(网签)合同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税费缴纳凭证或免税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二手房转移登记+抵押首次登记(一日办结)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二手房转移登记+抵押首次登记(一日办结)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二手房转移登记+抵押首次登记(一日办结)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二手房转移登记+抵押首次登记(一日办结)事项流程图

2.二手房转移登记+抵押首次登记(一日办结)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二手房转移登记+抵押首次登记(一日办结)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房屋交易(网签)合同

申请人提交




5.主债权合同与抵押合同

申请人提交




6.税费缴纳凭证或免税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一日办结)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一日办结)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一日办结)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一日办结)事项流程图

2.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一日办结)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一日办结)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房屋交易(网签)合同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税费缴纳凭证或免税证明

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内部获取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

(一日办结)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一日办结)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一日办结)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一日办结)事项流程图

2.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一日办结)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一日办结)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商品房买卖合同

申请人提交




5.主债权合同与抵押合同

申请人提交




6.税费缴纳凭证或免税证明

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内部获取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预抵押转现房抵押

(一日办结)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预抵押转现房抵押(一日办结)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预抵押转现房抵押(一日办结)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80/件,非住宅550/件;其中(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0/件;(2)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3)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2.证书工本费:10/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预抵押转现房抵押(一日办结)事项流程图

2.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预抵押转现房抵押(一日办结)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预抵押转现房抵押(一日办结)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商品房买卖合同

申请人提交


5主债权合同与抵押合同

申请人提交


6.税费缴纳凭证或免税证明

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内部获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加层、分割)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加层、分割)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加层、分割)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加层、分割)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加层、分割)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加层、分割)

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商品房买卖合同

申请人提交


5.主债权合同与抵押合同

申请人提交


6.税费缴纳凭证或免税证明

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内部获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一日办结)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

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1)名称变更的,提交名称变更证明;

2)坐落或门牌号变更的,提交坐落或门牌号变更证明;

3)土地用途或权利期限变更的,提交批准文件、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依法需要补交的);

4)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合同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人提交


5.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依法需要补交的)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适用于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适用于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1)部分土地收回的,提交人民政府收回决定书;

2)改建、扩建的,提交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规划核实意见表和房屋竣工验收文件;

3)部分房屋灭失的,提交灭失远近照片各1张。

申请人提交


5.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依法需要补交的)

申请人提交


6.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界址坐标)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多栋楼变多栋楼的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多栋楼变多栋楼的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多栋楼变多栋楼的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多栋楼变多栋楼的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多栋楼变多栋楼的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适用于多栋楼变多栋楼的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1)部分土地收回的,提交人民政府收回决定书;

2)改建、扩建的,提交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规划核实意见表和房屋竣工验收文件;

3)部分房屋灭失的,提交灭失远近照片各1张。

申请人提交


5.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依法需要补交的)

申请人提交


6.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界址坐标)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属性变更)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属性变更)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属性变更)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属性变更)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属性变更)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属性变更)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1)名称变更的,提交名称变更证明;

2)坐落或门牌号变更的,提交坐落或门牌号变更证明;

3)土地用途或权利期限变更的,提交批准文件、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依法需要补交的);

4)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合同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人提交


5.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依法需要补交的)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

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

(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1)名称变更的,提交名称变更证明;

2)坐落或门牌号变更的,提交坐落或门牌号变更证明;

3)土地用途或权利期限变更的,提交批准文件、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依法需要补交的);

4)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合同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人提交


5.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依法需要补交的)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灭失)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灭失)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灭失)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灭失)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灭失)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灭失)

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灭失现场远近照片各1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屋灭失)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屋灭失)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屋灭失)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屋灭失)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屋灭失)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屋灭失)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灭失现场远近照片各1

申请人提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权利注销)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权利注销)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权利注销)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权利注销)事项流程图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权利注销)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权利注销)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1)权利人放弃权利的,提交书面文件,有抵押权、地役权或被查封的,提交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2)依法没收、征收、收回的,提交生效决定书;

3)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的,提交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人提交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适用于宅基地上个人新建房屋,已有

宅基地使用权证)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宅基地上个人新建房屋,已有宅基地使用权证)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宅基地上个人新建房屋,已有宅基地使用权证)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宅基地上个人新建房屋,已有宅基地使用权证)事项流程图

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宅基地上个人新建房屋,已有宅基地使用权证)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适用于宅基地上个人新建房屋,已有宅基地使用权证)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家庭户口簿及户口簿上家庭所有成员身份证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规划核实意见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供


5、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界址坐标)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供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宅基地上个人新建房屋,无宅基地使用权证)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宅基地上个人新建房屋,无宅基地使用权证)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宅基地上个人新建房屋,无宅基地使用权证)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宅基地上个人新建房屋,无宅基地使用权证)事项流程图

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宅基地上个人新建房屋,无宅基地使用权证)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适用于宅基地上个人新建房屋,无宅基地使用权证)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家庭户口簿及户口簿上家庭所有成员身份证(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来源: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土地权属的证明

2)《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准建证》

申请人提交


4.规划核实意见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供


5.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界址坐标)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供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按户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继承、受遗赠的,不提交公证材料或生效法律文书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事项流程图

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按户登记)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1)依法继承的材料:

.提交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不能提交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的,提交: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

4.放弃继承的,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遗嘱或扶养协议;

6.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2)分家析产的协议;

3)互换房屋的,提交互换协议书、互换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

4)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的,提交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人提交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房地一体)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继承、受遗赠的,不提交公证材料或生效法律文书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事项流程图

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地一体)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1)依法继承的材料:

.提交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不能提交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的,提交: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

4.放弃继承的,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遗嘱或扶养协议;

6.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2)分家析产的协议;

3)互换房屋的,提交互换协议书、互换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

4)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的,提交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人提交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适用于房屋加层、分割变更)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加层、分割变更)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加层、分割变更)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加层、分割变更)事项流程图

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加层、分割变更)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加层、分割变更)

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1)批准文件

2)规划核实意见表

申请人提交


5.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界址坐标)

申请人提交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事项流程图

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屋属性变更)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1)名称变更的,提交名称变更证明

2)坐落或门牌号变更的,提交坐落或门牌号变更证明

申请人提交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事项流程图

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界址、面积变更)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1)批准文件

2)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界址坐标

申请人提交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适用于房地一体属性变更)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属性变更)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属性变更)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属性变更)事项流程图

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属性变更)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属性变更)

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另行收取)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1)名称变更的,提交名称变更证明;

2)坐落或门牌号变更的,提交坐落或门牌号变更证明。

申请人提交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适用于房屋灭失)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屋灭失)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屋灭失)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屋灭失)事项流程图

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屋灭失)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屋灭失)

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灭失现场远近照片各1

申请人提交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适用于权利注销)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权利注销)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权利注销)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权利注销)事项流程图

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权利注销)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权利注销)

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1)权利人放弃权利的,提交书面文件,有地役权的,提交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2)依法没收、征收、收回的,提交生效决定书;

3)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的,提交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人提交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适用于房地一体灭失)一次性告知单


一、事项名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灭失)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4.《物权法》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2.承办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3.承办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迎宾大道1号园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

4.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0774-7895626

6.投诉电话:12345

五、受理条件

符合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灭失)的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方式和申请材料

1.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

七、特殊环节

八、中介服务

九、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

十、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不收费

十二、容缺受理

是否容缺受理:否

十三、预约办理

无须预约

十四、结果名称

十五、到现场次数

1

十六、办理进度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zfc.zwfw.gxzf.gov.cn/

电话查询:0774-7895626

附件:

1.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灭失)事项流程图

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灭失)材料清单


附件1






附件2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适用于房地一体灭失)

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实施部门

申报材料

材料来源

是否容缺

备注


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人提交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提交灭失现场远近照片各1

申请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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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