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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不动产、水、电、气、网络、通信、电视转移登记

2020-10-21 16:20     来源: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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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不动产、水、电、气、网络、通信、电视转移登记

二、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受理条件:

1. 申请的不动产在本登记辖区内;

2. 申请提交的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收原件;

(2)二手房买卖合同(内部获取的不需提交);

(3)税费缴纳(减免)凭据,核原件;

2.自来水过户更名申请材料:供用水合同

3.供电更名过户申请材料:抵押居民客户供用电合同

4.燃气更名过户申请材料:城镇居民供气合同

5.广电网络更名过户申请材料:无

6.移动网络更名过户申请材料:无

7.联通网络更名过户申请材料:无

8.电信网络更名过户申请材料:无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核验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代理人身份证明。个人需亲自到场办理不动产登记,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或登记机构认可的委托书。

2.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需提交其与法定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及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因处分不动产而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3.转移登记申请人提供原不动产权证书换取新证;

4. 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房改房提供上市审批表,核原件;

5. 经主管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的批准售房文件[属公有制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转让、出售房屋的提交],核原件;

6. 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属有限责任制公司或股份制有限公司转让、出售房屋的提交),核原件。

六、受理地址及办理时间:

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园区大厦一楼1号厅(不动产登记大厅)受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七、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办结(其中已办有《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房买卖转移0.5个工作日办结)

八、咨询查询、投诉电话:

0774-7895626、12345

九、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

(1)住宅类登记(住宅类登记一套为一件):80元/件;

(2)非住宅类登记(非住宅类登记的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550元/件。

2.证书工本费:

(1)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

(2)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减免情形:

(1)异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免收登记费;

(2)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3)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免收登记费;

(4)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5) 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减半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十、收费依据:

1.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

《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

《广西壮族自治区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桂财税[2019]27号);

《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桂财税 [2019]31号);

《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19年第 76号公告)。

十一、办理流程(1)

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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